內容簡介:
起重機械設備治理的重點有哪些?
●各類建筑塔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龍門架(井 架)物料提升機等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和使用。保險鉤掛 牢后方可清理
起重機械設備治理的內容有哪些,照建設部關于《建筑工程施工現(xiàn)場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對目前正在使用的起重機械進行排查
●對于檢查出來的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消除隱患后方可使用在安裝、修理中,未經(jīng)生產(chǎn)廠家同意,不得采用任何代用件及代用材料,嚴禁修理單位自行改裝
衍生: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以下內容從原文隨機摘錄,并轉為純文本,不代表完整內容,僅供參考。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軌道路基必須經(jīng)過平整壓實,基礎經(jīng)處理后,土壤的承載能力要達到8~10噸/M2。對妨礙起重機工作的障礙物,如高壓線,照明線等應拆移。
二、鋼軌中心距允許偏差不得超過±3毫米;縱橫向的水平度,不得超過1/1000;鋼軌接頭間隙4~6毫米。
三、司機在進入操作室前,應將軌鉗提起,用扦銷固定,清除軌道上障礙物。
四、檢查電源電壓,不得超過或低于額定電壓的5%。
五、作業(yè)前空車運轉并檢查下列各項:
1、各控制器的轉動裝置是否正常;
2、制動器閘瓦松緊程度,制動是否正常;
3、傳動部分潤滑油量是否充足,聲音是否正常;
4、走行部分及塔身各主要聯(lián)結部位是否牢靠;
5、負荷限制器的額定最大起重量的位置是否變動;
6、鋼絲繩的磨損情況。
六、用手搖絞車調整變幅的,須根據(jù)吊重量需要,事先調整起重臂幅度,禁止吊重時調整。
七、多機作業(yè),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八、起吊作業(yè)時,控制器嚴禁越檔操縱。不論哪一部分傳動裝置在運動中變換方向時,必須將控制器扳回零位,待轉動停止后開始逆向運轉。絕對禁止直接變換運轉方向。
九、起重、旋轉和行走,可以同時操縱兩種動作,不得三種動作同時進行。
十、當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并在軌道兩端二米處設置檔車裝置,以防止起重機出軌。
十一、吊鉤應裝限位開關。對沒有限位開關的吊鉤,其上升高度距離起重臂頭部必須大于一米。
十二、吊起的重物嚴禁自由落下。落下重物時應用斷續(xù)制動,使重物緩慢下降,以免發(fā)生意外事故。
十三、冬季作業(yè)時,需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駕駛室內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
十四、若保護裝置動作造成斷電時,必須先把控制器轉至零位,再按閉合按鈕開關,接通總電源,并要分析斷電原因,查明情況處理完后方可進行操作。
十五、作業(yè)完畢后,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部,吊鉤上升到距起重臂頭部2~3米處,起重臂應轉至平行于軌道的方向,卡緊軌鉗,各控制器轉至零位,切斷電源。
十六、在大風情況下(達10級以上),除夾軌鉗夾住軌道外,還須將起重臂放下(幅度大于15米)轉至順風向,吊鉤升至頂部,并必須拉好避風纜繩。
十七、塔式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一般安全技術規(guī)程。
十八、自升式塔式起重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附著式或固定式塔式起重機基礎及其附著的建筑物抗拉的混凝土強度和配筋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2、吊運構件時,平衡重按規(guī)定的重量移至規(guī)定的位置后才能起吊。
3、專用電梯禁止超員乘人,當臂桿回轉或起重作業(yè)時嚴禁升動電梯,用完后必須降到地面最近位置,不準長時間停在空中。
4、頂升前必須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做好電纜卷筒的緊固工作。
5、在頂升過程中,必須有專人指揮,看管電源、操縱液壓系統(tǒng)和緊固螺栓,非工作人員禁止登上頂升架平臺,更不準擅自按動開關或其它電器設備,禁止在夜間進行頂升工作。四級風以上的不準進行頂升工作。
6、頂升過程中,應把回轉部分剎住,嚴禁回轉塔帽,頂升時,發(fā)現(xiàn)故障,必須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頂升。
7、頂升后必須檢查各連接螺栓,是否已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jié)是否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是否回到中間位置,液壓頂升機構電源是否切斷。
關鍵詞:
預防起重機械傷害
工地安全標語
生產(chǎn)安全標語
廣州安全生產(chǎn)標語
建筑安全標語
企業(yè)安全標語
煤礦安全標語
安全警示標語
廣州安全標語
廣州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標語
廣州安全宣傳標語
安全標語大全
交通安全標語
上一幅:提高員工自防意識 共同建設和諧工廠
下一幅:預防施工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