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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簡介
歐陽修(1007~1072)北宋政治家、文學(xu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吉州永豐(今屬江西)人。歐陽修自稱廬陵人,因為吉州原屬廬陵郡。
歐陽修幼年喪父,在寡母撫育下讀書。仁宗天圣八年(1030)進(jìn)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陽)留守推官,與梅堯臣、尹洙結(jié)為至交,互相切磋詩文。景佑元年(1034),召試學(xué)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館閣??薄>坝尤?,范仲淹因上章批評時政,被貶饒州,歐陽修為他辯護(hù),被貶為夷陵(今湖北宜昌)縣令??刀ㄔ辏?040),歐陽修被召回京,復(fù)任館閣???,后知諫院。慶歷三年(1043),范仲淹、韓琦、富弼等人推行“慶歷新政”,歐陽修參與革新,提出了改革吏治、軍事、貢舉法等主張。慶歷五年,范、韓、富等相繼被貶,歐陽修也被貶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以后,又知揚州、潁州(今安徽阜陽)、應(yīng)天府(今河南商丘)。至和元年(1054)八月,奉詔入京,與宋祁同修《新唐書》。嘉佑二年(1057)二月,歐陽修以翰林學(xué)士身份主持進(jìn)士考試,提倡平實的文風(fēng),錄取了蘇軾、蘇轍、曾鞏等人。這對北宋文風(fēng)的轉(zhuǎn)變很有影響。嘉佑五年(1060),歐陽修拜樞密副使。次年任參知政事。以后,又相繼任刑部尚書、兵部尚書等職。英宗治平二年(1065),上表請求外任,不準(zhǔn)。此后兩三年間,因被蔣之奇等誣謗,多次辭職,都未允準(zhǔn)。神宗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實行新法。歐陽修對青苗法曾表異議,且未執(zhí)行。熙寧三年(1070),除檢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職,堅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縣)。這一年,他改號“六一居士”。熙寧四年(1071)六月,以太子少師的身份辭職,居潁州。卒謚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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